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
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申报的企业
有意愿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四批到期申报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详见附件8(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三、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一)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附件2)或复核申请书(附件3)、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于3月11日前提交至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412,金湾区7263009,斗门区2782064,高新区3626980,经开区7619919,万山区3381617);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要求把关,符合的提请专家进行预审核,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三)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六基”、制造强国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初审把关、积极推荐申报;
(四)请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13日前将经过初审的企业申请书(附件2、附件3,企业需加盖公章)、汇总表(附件4、附件5,均为一式一份)和相关佐证材料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2号楼650室,联系人:袁沅,2251062)。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1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251062;区工信部门联系电话:香洲区2516412,金湾区7263009,斗门区2782064,高新区3626980,经开区7619919,万山区338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