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營合規且符合珠海基金管理辦法基本條件
符合《珠海發展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2.投資團隊穩定且經驗豐富
擁有穩定的管理團隊,具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的不少於3名;核心團隊具有良好的合作歷史和豐富的投資經驗,合作時間5年以上,主要成員累計管理股權投資基金規模不低於15億元。
3.投資策略清晰
投資方向符合珠海市戰略性產業發展規劃,並在行業布局、投資階段、投資地域等方面形成自身差異化優勢和穩定的風格,擁有清晰的產業投資圖譜,並嚴守投資紀律。
4.歷史業績良好
主要成員累計管理股權投資基金成功上市或其他方式成功退出的投資案例不少於5個。過往管理的基金IRR和DPI應優於同期市場標準,在清算後整體未出現虧損。
5.產業資源豐富
具有良好的產業背景、較強的行業整合能力或資源轉化能力,對細分行業內的優質項目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力,能夠為珠海市導入優質產業資源。